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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
发布时间:2014-11-25 点击数:

一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
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
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
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
二、志愿精神: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
三、公民道德规范: 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
四、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:
1、创建国家文明城市,完成建委目标任务,是我们肩负的使命和责任!
2、彰显社会公德,遵从职业道德,传承家庭美德。
3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我知晓、我参与、我奉献!
4、全市人民齐行动,我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一分!
5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做文明武汉可爱市民!
6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建设美好幸福家园!
7、文明是城市之魂,美德是立身之本!
8、我们承诺:不乱吐乱丢,不乱穿马路,不讲脏话粗话,积极维护江城武汉美好形象!
9、做文明市民,创礼仪武汉!
10、说明文明话,办文明事,做文明人,建文明城!
11、讲文明、小处不随便,树形象、人人是窗口!
12、人人动手参与创建,个个争当文明市民!
13、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!
14、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,团结友善,勤俭自强,敬业奉献!